betway88官网手机版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为加强学校教学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校的发展,特制定本办法。凡由我校教职工负责并经学校或校级以上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按本办法实施。
第一条 立项原则
1. 凡我校教职工均可申请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可根据学校《项目立项指南》所列出的选题范围或自选题目,自主申报。
2. 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3. 立项申请应立论充分、论证详细、目标明确、计划可行,有一定的创新性。
4. 立项申请应有较充分的研究基础,以及满足完成项目所必备的实施条件和要求。
5. 根据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学校可委托立项。
第二条 立项程序
1. 申请人填写《betway88官网手机版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报所在单位。
2. 各单位对教职工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字,汇总后统一报教务处。
3. 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主管校领导批准后,对全校公布。
第三条 项目管理
1. 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行分级管理。按立项批准单位的级别分为国家级、省部级、校级三类。
2. 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需与学校签定教改立项约定书,对项目的工作计划、实施进度、经费开支及项目的最终成果全面负责。
3. 各单位主管领导对本单位获准立项的项目进展与完成情况、资助经费使用情况负有检查、监督和管理的责任。
4. 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完成以后,应及时填报《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表》,并提交结题报告和反映项目成果的研究报告、论文、专著和阶段性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
5. 教务处组织专家对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行结题验收。验收合格的项目将向全校公布。
6. 未按要求开展的课题将采取撤消立项、终止项目经费使用直至追回项目经费等措施。
第四条 项目经费
1. 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一经批准,由学校给予业务经费资助。校级重点项目资助10000元,校级一般项目资助5000元。
2. 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经费必须专款专用。经费主要用于项目的调查研究,购置图书、资料、软件及实验材料等。为保证项目顺利进行,项目经费的50%可作为启动费,其余50%经结题验收后方可使用。
3. 项目经费由教务处归口管理,项目负责人按学校规定的用途及数额使用。
4. 跨年度的项目,当年经费使用如有结余,可转入下一年度使用。结题验收合格的项目,原则上其经费应在本年度内使用完。
第五条 时间安排
教务处每年定期组织立项。项目完成时间一般为1-2年,重大项目经批准,可适当延长时间。
第六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